在马来西亚地方县市政府的年度财政预算中,处理垃圾(包括固体废料和公共清洁)的预算往往占了总开销相当大的一部分,平均介於30%左右,仅次於行政开销。就算国内最大型、最有钱的地方政府——吉隆坡市政局,每年得需花掉逾2亿令吉处理市区垃圾,占总开支约10%。2亿令吉是什么概念?这相当於怡保市政厅、芙蓉市政厅和马六甲历史城市政厅等州府一年运作的总开销。
由于负责处理垃圾的总承包商一般皆和地方政府签署长期服务合约,因此这笔开销在政府账本里会被标记为“承担义务开销”(perbelanjaan komitmen),不管该年地方政府收入有多少,这笔开销都必须按合约和按时缴清。对人口持续增长和新城镇林立的地方政府而言,这笔数字只会呈现每年上升趋势,有增无减。
所以,当把地方政府的行政开销和处理垃圾的费用扣除,实际上能够充作地方基础建设的发展开销也就所剩无几,平均少於10%,有些甚至低於5%。换句话,假设在一个收支平衡的年度预算,一般居民缴付的每10令吉门牌税,可能有6令吉用在行政开销(包括公务员薪酬、津贴和公共物产管理等),3令吉消耗在处理垃圾,以及仅剩1令吉却要“包山包海”,照顾地方政府管辖范围内的所有马路、街灯、沟渠、公共巴刹、地景园艺到休闲公园设备之维护与保养。
因为地方政府收入管道有限,也不能私自发债或贷款,再加上许多县市议会因没有获得州政府批准而已经超过十至二十年没有调整门牌税率和产业估值,日益增长的垃圾量和处理垃圾的开销无疑对地方政府今天的财政造成极大负担。
这让地方政府往往陷入“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窘境,因为当要推动基础建设时却面对预算不足,多数只能进行“修修补补”工作,以至要增建一座行人天桥或开辟一条新道路也只得向上征求州政府和联邦政府拨款。我国大部分地方政府的财力甚至无法分担主要防洪工作。这并不有利地方政府面对极端气候变迁,乃至区域城市之间的竞争。
垃圾开销排挤其他基础建设
如果不愿意正视正在酝酿的垃圾危机并找出解决方案,就算地方政府有再大愿景,以后的日子也只能专注精神处理垃圾。当地方政府的开销都被挪用到毫无生产效益的“倒垃圾”业务,也就会排挤其他重要基础设施的预算,以及必须寻找更大片土地来充作垃圾掩埋场。
我国合法运作的垃圾掩埋场已从2010年近200座减少至目前141座。因为垃圾饱和,垃圾掩埋场不敷使用,就必须寻找替代技术,如垃圾转化能源(waste-to-energy, WTE),或更多人熟悉的“焚化炉”,只是当今技术更为先进。这虽然能够减缓燃眉之急,但却无法阻止垃圾的生产,而建造和维护一座现代焚化炉也会涉及一笔庞大预算,同样并不是所有地方政府皆可承担。
追根究底,马来西亚人民日均生产垃圾量惊人,垃圾投诉——特别是“垃圾车没来”,也往往名列所有民生投诉之首。事实上,若撇开少数因为垃圾车故障或垃圾承包商的怠慢工作态度,大部分“垃圾车没来”,并不是垃圾车真的没来,而是一辆原订其服务范围可以覆盖好几座住宅区的垃圾车,在还没有途径你家门前时却早已被前面家户的垃圾填满。更何况,在雪州,垃圾车非常先进,并设有卫星导航系统、闭路电视和各类大数据追踪,可以知道垃圾车在哪里,以及每个村落或住宅区平均每天每趟需处理的垃圾吨数,垃圾已不是什么见不得光的秘密。
根据联邦政府辖下固体废料管理机构(SWCorp)的公开数据,大马目前每日生产约3万8000公吨垃圾,平均每人每天制造垃圾超过1公斤以上,其中45%是食物厨余,尚不包括许多实际上具有回收再循环和变现价值的“资源”,如玻璃瓶、铝罐、纸张、电子废弃物和金属物等。如果一辆现代标准的垃圾压缩车(compactor truck)可以承载16至18吨垃圾,全国每天至少要出动2000趟次以上垃圾车到各地进行垃圾回收。
从源头控制垃圾生产量
控制垃圾量的持续增长,必须从源头开始。其实国民自小就常被灌输有关“3R”概念——减少(reduce)、重复利用(reuse)以及回收再循环(recycle),但这项“全民运动”在执行层面一直不堪理想,民众日常生活习惯并没有显著改变。政府是时候强硬起来,从过去“鼓励参与”逐渐过渡到“强制落实”。
第一,公共部门必须以身作则,带头开始。凡是所有政府行政、活动或会议,应该减少“仪式感”和繁文缛节,一切从简,食物尽量避免浪费,会议文件尽可能从线上下载,并减少使用一次性物品——从官方制服和活动衣服印刷到一次性纸杯纸碟等,这也是顺应首相的节俭倡议。此外,所有政府机构建筑包括办公大楼、公交站、学校、医院和警察局等,必须在每层或每单位设有资源回收区。马来西亚是全球其中一个公务员比例最高的国家,如果全国各地政府机构和公务员能够养成环保习惯,也会大幅影响身边家人、小孩和朋友。
第二,在高收入住宅区率先展开“垃圾分类”试点,没有经过分类的垃圾,垃圾车可以拒绝回收,并逐渐扩大至其他范围强制执行。所有大型商业区和购物中心必须响应有关“资源回收”政策,这是地方政府执照组和卫生组可控的范围。然后,在全国各地增设垃圾中转站(transfer station),先把住宅垃圾和回收资源载到邻近中转站进行二次分类工作,将回收再循环资源集中再变现,增加地方政府收入,并借机整顿目前缺乏监督和管制的“废物回收”这个庞大的地下经济领域。另一方面,增设垃圾中转站的目的可减少将垃圾送往郊外垃圾掩埋场或焚化炉的开销成本,同时亦减少垃圾车的运送旅程和碳排放。
第三,落实使用者付费机制。由州政府统一贩售垃圾袋,收入归地方政府。除了可回收再循环资源,其他运往垃圾掩埋场或焚化炉的垃圾,垃圾车只接收统一垃圾袋,其他垃圾袋一律不处理,籍此强迫民众谨慎处理垃圾和资源回收,丢越多垃圾,付费越高。
新届国会召开至今已经超过一个月,截至3月9日,只有三位国会议员关注垃圾议题,分别来自士拉央、四加亭和丹绒比艾。或许,没有一位议员会想要争取一座垃圾掩埋场或焚化炉建设在自己的选区,并因此感到骄傲,也不会有人想要看见地方政府角色只沦为“倒垃圾”。如果大家都不要或尽可能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今天开始正视垃圾问题,施压政府端出更全面和具体的政策,也许为时未晚。
作者简介:
丁杰隆,自由撰稿人,国立台湾大学建筑与城乡研究所毕业,曾任雪兰莪安邦再也市议员(2018-2020),目前从事建筑领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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