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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暴对待2婴儿  保姆被控当庭认罪

柔佛新山托儿所涉嫌粗暴对待婴儿的保姆,今天在疏忽照顾儿童的罪名下被控上法庭,她俯首认罪!

被告是28岁的努鲁莎希拉,她是在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即父母和监护人疏忽照顾孩子,导致孩子暴露于危险之下的罪名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0年,或两者兼施。

两项控状指,她今年3月在位于 Taman Mutiara Rini的托儿所内,疏忽照顾两名分别11个月与9个月大的婴儿,可能导致婴儿受伤。

被告聆听控状后当庭认罪,法庭择定8月2日判刑。

28岁的保姆粗暴对待两名未满一岁的婴儿,被控上法庭。——照片:NSTP

副检察司建议被告以每项罪名1万5000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惟被告律师求情时说,被告月入仅1500令吉、担任工厂工的丈夫月入也仅2000令吉,要求降低保释金。

被告律师苏菲里:“被告还需要照顾患有糖尿病及高血压的双亲,因此恳请法庭降低保释条件。”

法庭最终择定,被告以每项控罪8千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保外,同时必须交出护照,也不可骚扰受害者与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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