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

脸书侮辱元首伤害他人 劳工认4罪判监6个月

一名劳工在脸书发布侮辱国家元首,并且挑起种族课题的帖文,今日在《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下被控4项罪名,被告俯首认罪,地庭判处监禁共6个月。

控方认为被告举动已抵触《国家原则》中”忠于君国”原则。—照片:新海峡时报

根据第一控状,49岁被告阿都拉欣于今年1月25日,在脸书账号”Tuk Chik”发布涉及种族课题,且伤害他人感受的帖文,该帖文于4月8日在一家餐馆被人浏览,被告因此遭判监2个月。另3项控状则指,被告于4月2及3日,透过同一个脸书账号,发布侮辱国家元首且伤害他人感受的帖文,旺沙马朱商业罪案调查组于4月5日发现该帖文,吉隆坡地庭法官就此判监4个月,刑期全从即日起算起。

被告求情时声称,自己无意挑衅任何一方,且已知错,他为此当庭道歉。副检察司努丽雅认为,被告显然侵犯言论自由,且悖逆《国家原则》中的”忠于君国”原则。控方也认为被告未体现人民身处多元社会应具备的德行,故应给予相应惩处,以儆效尤。

Loading...
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