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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性侵12岁男学生 男教师不认罪万二保释

一名男教师涉嫌于2年前性侵未成年男学生,并在手机内存有色情影片,他今日(19日)被控上马六甲亚罗牙也地庭,他聆听控状后,表示明白,但不认罪,要求审讯。

头戴黑色鸭舌帽的被告莫哈末哈菲兹,否认性侵12岁男学生。 -照片:NSTP

根据第一项控状,现年39岁的被告莫哈末哈菲兹,在2021年6月30日,早上10时53分,使用通讯软件WhatsApp,向当年12岁的男学生发送色情讯息,因而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11(1)(a)条文,罪成可判监禁不超过三年。

第二项控状指,他在2021年11月25日,早上9时40分,在亚罗牙也,位于北谷的某间小学,用手摩擦同一名12岁男受害者的臀部,还性侵对方。被告的行为触犯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4(a)条文,罪成可判监禁不超过20年以及鞭笞。

第三项控状则指,被告于2021年12月2日凌晨12时30分左右,在武吉淡文柏丹那花园某住家单位内,被发现在手机里存有色情影片,此举抵触刑事法典292条文,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3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阿妮丝娜祖娃基于被告仍有其他性侵案缠身,因此建议保释条件为2万令吉保释金,外加一名担保人。但被告代表律师莫哈末纳兹里表示,基于被告目前已转调至甲州教育局,现职为助理行政人员,还需负担妻子与五名孩子的生活费,以及照顾年迈生病的父母,再加上被告月薪只有区区每月4千令吉,因此要求降低保释金。

代表律师还补充,自案件2021年开始调查至今,被告一直以来也给予充分合作。

“尽管我当事人未被定罪,但他从在学校执教,再转调至甲州教育局,这也间接如同一种惩罚,导致我当事人蒙羞。”

法官最终允许被告以1万2000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其他保释条件包括被告不得骚扰案件证人,直至案件结束,此案择定6月19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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