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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学生遭警官撞死案  家属吁援引谋杀罪彻查

死者家属坚信,涉案警官是蓄意开车撞人,警方应援引谋杀罪名调查。——照片:NSTP

17岁中五生莫哈末扎哈里遭警官开车撞死案,死者家属今天(17日)呼吁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02的谋杀罪条文,调查这宗充满争议的命案。

死者父亲莫哈末占里(55岁)在霹雳怡保的住家受访时控诉,没有任何驾驶人士,会在毫无意图下撞向他人,因此若证实涉案警官故意撞人,那就是企图谋杀他的儿子,并非对方宣称的意外。

“我要真相,那个男的宣称是意外,是什么样的意外会导致我儿子伤得那么重? 他死了。”

死者任职护士的姐姐诺扎瓦妮则指控,人在现场的她,亲眼目睹该名警官撞及弟弟后,完全没有展露害怕或惊慌的样子,反之一脸镇静,看起来就像对自己做的事“感到满意”。

“我要案件援引刑事法典302谋杀条文调查,我就在现场,我看到了他(涉案警官)的脸。”

“我们可以从人们的肢体语言解读他们的所想,我看见了他的脸和反应,他一点也不紧张、不害怕,他就像个碰巧经过车祸现场的旁观者一样。”

据死者母亲米米透露,丈夫在接获儿子逝世的噩耗后,就食不下咽,每当他想要进食时,就会想到儿子惨死,难过得吃不下饭。

另一方面,家属的代表律师拿督万阿兹米指出,他的法律团队将考虑透过民事诉讼,向涉案者或政府追讨赔偿。

目前警方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鲁莽驾驶导致他人死亡条文,调查此案。

涉案警官的3天扣留期将于明日(18日)届满,若警方没有申请延扣,他将获得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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