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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岁时遭母亲改教信伊斯兰  原住民女子申请脱教遇挫

女原住民申请脱离伊斯兰教失败。—示意图

一名30岁原住民女子申请脱离伊斯兰教,然而关丹高庭近日以无权受理此案为由,驳回了她的申请。

法官再纳阿兹曼宣读判词时表示,申请人于1993年11月27日出生时,其父亲就信奉伊斯兰教,而她的母亲也在近2年后,也就是1995年11月14日皈依伊斯兰教并获得改教证。

“根据彭亨州穆斯林登记名单,申请人母亲在1998年7月5日时就给当事人取了伊斯兰名字。因此,申请人指她在13岁登记身份证时,被母亲逼迫附上伊斯兰名字的说法显然和事实背道而驰。”

“另外,申请人也证实自己出生后一直由母亲抚养,因此监护权自然落在了她的身上。”

根据案件,申请人控诉说她在母亲改教那一天从未皈依伊斯兰教,因为当时只有2岁的她未曾宣读入教宣誓词。 此外,申请人也未获得父母双方的同意下改教。

然而法官指出,在此案件上,申请人入教须获得父母双方同意的说法不成立。

他也援引彭亨州伊斯兰家庭法指出,家长有权决定孩子的宗教信仰。

被列为第一答辩人的彭亨州马来风俗理事会也亮出一封志期2018年7月16日的信函,证明申请人早在1995年11月14日就皈依伊斯兰教。

此外,法官也透露申请人因无法提出证据,证明自己在原住民的习俗和信仰下长大。

“审讯期间的呈堂证据阐明了一切,申请人一开始就是信奉伊斯兰教,并由其信奉伊斯兰教的母亲,按照其宗教方式抚养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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