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美兰州一名家庭主妇承认报假案,谎称自己是攫夺案受害者,今天(14日)被瓜拉庇劳推事庭罚款1800令吉。
现年37岁的被告哈菲扎苏哈达来自斯里仁保镇,她在聆听了控状后俯首认罪。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向瓜拉庇劳警局做出虚假投报,称自己在7月11日下午1点51分在路边遭两名男子攫夺。
警方调查后发现根本没有发生过攫夺案,而被告向警方投报的目的是为了向旅游保险公司索赔。
警方援引刑事法典182条文(提供虚假情报)将被告控上法庭,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判处监禁6个月或最高2000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若被告无法偿还1800令吉罚款,则需以监禁3个月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