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才刚留洋返国的毕业生,今天(12日)被控醉酒驾驶致死两名学院生,惟他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23岁被告 Lim Cong Li,被控在本月10日清晨6时43分酒驾,开着马赛地G200在吉隆坡蕉赖路美达花园往市中心方向撞死了两名22岁学院生,即S迪尼斯和R潘达拉拉阿山。
当时被告体内血液酒精浓度高达每100毫升含114毫克,超标逾一倍。
被告抵触了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4(1)(b)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44(1)下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10年至15年和罚款5万至10万令吉。
较早前,检控官沙兹万建议法庭以每项罪名1万5000令吉和1名担保人,允许被告保外。
被告代表律师求情时表示,其当事人此前已经被延扣,且全程配合调查,加上自愿出庭面控,都显示被告无意逃跑。
他建议法庭以5000令吉允许被告保外候审。
在聆听双方陈词后,推事法汀达雅娜最终允许被告以8000令吉和1名担保人保外,并吊销其驾驶执照直到结案为止。
案件择定10月21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