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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在纳吉住家外转交文件 卢爱璇 由刘特佐获取签名

卢爱璇表示,曾在纳吉住家外,把文件交给刘特佐以交给纳吉签名。——档案照:NSTP

一马公司(1MDB)前法律顾问卢爱璇今天(14日)继续针对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涉及的一马公司舞弊案供证。

她向吉隆坡高庭指出,自己从未进入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位于吉隆坡大使路Langgak Duta的住家,移交与一马公司有关的文件,而是把文件交给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再由他交给纳吉签名。

“有一次,刘特佐从纳吉家出来,从我这里拿走了文件。我没有进入纳吉的家,只是在纳吉的住所门口等待。”

现年50岁的卢爱璇(Jasmine Loo Ai Swan)是控方第50名证人,也是1MDB丑闻的关键人物之一。身穿黑色套装的她,今日继续出庭,并在副检察司迪巴(Deepa Nair Thevaharan)的引导下供证。

卢爱璇早前在读出63页长的证人陈述时指出,在2012年和2013年,由她备妥的文件装入一个塑料文件夹.,然后亲手交给刘特佐,无论在任何地点,包括纳吉的住家门口。

“否则的话,我会将塑料文件夹交给刘特佐指定的任何人,而这个人会将文件交给刘特佐以获得纳吉的签名。”

“在刘特佐获得纳吉签名后,他会将这些文件交给我个人或通过其他人交给我。如果没有交给我,刘特佐会通过黑莓手机即时通讯软件向我发送信息,以确保有关文件已提交给一马办公室,以采取进一步行动。”

刘特佐像纳吉代言人

卢爱璇昨天(13日)第一次在法庭供证时就表示,刘特佐在一马公司的行为,看来就像是纳吉的代理人。

纳吉在本案被控25项控罪。其中4项为滥权贪腐罪,涉及22亿7000万令吉,另外21项罪名则为接收与转移非法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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