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厨师助理因为冲撞警车,今天被判妨碍公务人员执行任务罪名成立,入狱6个月并罚款两千令吉。
被告依斯迈阿都拉曼(26岁)来自马六甲,他被控于本月7日早上11点半左右,于林茂一处清真寺前冲撞载着两名警员的警车。
根据案情,当时警员正在巡逻并尝试截停被告驾驶的宝腾威拉,孰不知,被告不但不停车,反而加快车速试图逃跑。
当被告车子开进一条死路试图调转车头,这时尾随而至的警员要求被告下车接受检查,不料被告却直接踩油门开车撞向巡逻警车。
被告因而抵触刑事法典186条文(妨碍公务人员执行任务),他今天在庭上俯首认罪,被判监禁6个月,罚款两千令吉。
推事也裁定,若被告无法缴付罚款,则须坐牢6个月取而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