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政府发言人法米强调,联邦宪法是联邦政府与州政府之间关系的基础。
他说,马来西亚是在所有州属基于联邦制的原则上共同成立的,而联邦制是联邦宪法的核心。
“国家发展进程有赖于联邦政府和所有州属的共同努力。”
“因此,联邦宪法是保障各州属权利和决定联邦政府与州政府之间关系的基础。”
不过,他补充,涉及沙巴和砂拉越的事务,是由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MA63)和联邦宪法作为依据。
他今天针对柔佛摄政王东姑依斯迈殿下呼吁改革联邦制度,应该把柔佛州视为合作伙伴的言论发表文告。
东姑依斯迈殿下在星期天表示,柔佛不属于马来西亚,而是联邦政府的合作伙伴,因此他希望未来政府能将该州的20%至30%税收,归还给柔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