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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政府起草新伊庭管理法案 未来拟增设伊法上诉庭高庭

吉兰丹州政府正在起草新的伊斯兰法庭管理法案,以取代《1982年吉兰丹伊斯兰法庭管理条例》。

吉兰丹州行政议员莫哈末阿斯里表示,修正草案已呈上伊斯兰和马来人习俗理事会(MAIK)讨论,并议决设立工作委员会,专门审查该草案。

“拟议的法案也更加全面。因此,该法案仍处于吉兰丹州秘书署法律组详细研究的阶段。”

该修正草案已呈上伊斯兰和马来人习俗理事会讨论,并议决设立工作委员会。——NSTP档案照
该修正草案已呈上伊斯兰和马来人习俗理事会讨论,并议决设立工作委员会。——NSTP档案照

莫哈末阿斯里负责掌管伊斯兰发展、宣教、宣传和区域联系委员会。他今天在州议会会议回答伊党日拉瓦州议员扎姆利的提问时透露上述消息。

阿斯里表示,这将敞开空间,有助于通过伊斯兰法庭落实伊斯兰法的正义。

“调查也显示,有必要设立四或五级的法院,这是考虑到联邦政府在其他州属推行的政策或未来规划,以推动马来西亚伊斯兰法庭的标准化和赋权。”

“这项增设(伊斯兰法院)是为了确保伊斯兰法案件享有两重的上诉机会,即向伊斯兰法上诉庭上诉,然后向伊斯兰法主要法院上诉,即在伊斯兰法上诉庭之后的最高法院上诉。”

布城司法宫——NSTP档案照

另外,哥打拉玛州议员哈菲莎慕斯达金提出吉兰丹与联邦政府伊斯兰法司法委员会的协调问题。阿斯里回答称,吉兰丹州政府一直与联邦政府保持联系和合作。

今年2月9月,联邦法院以8对1多数票裁定2019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I)中的16条无效,包括肛交、与非人类发生性关系、奸尸、偷斤减量、变装、卖淫等。该法共有49项条文。

吉兰丹州议会于3月6日一致通过动议,重新起草新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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