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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隆市政局出租停车位 消费人组织:夜间泊车应免费 

一名女子投诉因拒绝向非法看车员缴付泊车费,导致轿车遭刮花。—照片:TIKTOK/BALLERINA391

大马消费人联合会(FOMCA)促请吉隆坡市政局(DBKL)不要将停车位出租给私人公司或泊车员( parking jockeys)。

该会副秘书长诺阿希金(Nur Asyikin Aminuddin)也质疑市政局出租车位的合法性。

“这是一个让公众使用的公共区域,代客泊车的出现为民众带来什么好处?下班后,停车位应该是免费的。”

“泊车员并没有为民众带来便利,他们的行为看起来更像街头暴徒。” 她说。

诺阿希金也促请隆市政局调查是否所有代客泊车的服务商都持有市政局执照。

“如果他们有执照应该列出展示牌,注明工作时间后要支付的停车费价格,并获得隆市政局的认证,让驾驶者做出明智决定。”

与此同时,马来西亚消费人友好组织(PMPM)署理主席阿兹琳(Azlin Othman)也认为,吉隆坡市政局出租停车位给私人公司的做法容易让人感到困惑。

“如果有两个管理单位,那到底谁才是停车位的真正管理者?吉隆坡市政局应该在下班时间后提供免费停车位给民众。”

“夜间不如白天繁忙,只有在有活动或特定季节时,晚上的停车位才会出现多车情况。”

她也认为,隆市政局应该确保私人公司的停车费合理,确保每个人都负担得起。

一名女子日前把车停泊在武吉免登某停车场时,因拒绝向非法看车员(ulat parkir)缴付泊车费,导致轿车遭刮花。

她在网上投诉后,引起舆论关注非法看车员问题。

吉隆坡市政局随后表示,会真看待及解决“非法看车员集团”的问题,但也强调并非所有市政局管理的停车位,在上班时间后都可免费停车。

目前,吉隆坡有11个停车场是有获得隆市政局授予泊车员(Car Jockey)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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