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开始,只要飞机延误超过5小时,航空公司就须为不愿意继续行程的乘客提供全额退款。
旅游业者认为当中还有许多问题有待厘清,例如这是否涵盖外国航空公司。
入境旅游协会会长梁伟虹今天(30日)接受本台访问时指出,认可这项退款机制的出发点,但觉得乘客也会精打细算。
“我举个例子,若你身处海外,你已到达机场,但现在航空公司通知你说飞机将延误5小时,问你是否要退款。”
“作为游客,我绝对不会要求退款,因为退款后我就得自己处理我后续的所有东西(安排)。”
“所以,我绝对不会要求退款,如果我不要求退款,航空公司就(有义务)帮我处理我后续的东西。”
梁伟虹指出,乘客可能不索取退款还有一个潜在原因,即价格。毕竟,倘若订购机票时属于促销价,这所谓的全额退款似乎难以弥补损失。
“可能我当时以9令吉99仙买的机票呢? 你退我9令吉90仙,但我现在可能在中国或香港,9令吉90仙的话,我肯定不同意退款。”
“除非航空公司除了给我退款,也稍微提供其他(补偿),客人才可以衡量。”
旅行社疑惑索赔机制
梁伟虹指出,站在旅行社的角度一样有一箩筐的问题等着发问。
“很多业者问我,若旅行社的团票订购又怎么算?怎样赔?客户是向我们索赔吗?我们先给钱?还是航空公司给钱?”
“我们和航空公司之间怎么计算?所以消息一出就炸爆了(引起很多疑问)。”
无论如何, 梁伟虹坦言,现在谈论这课题还言之过早,因为仍需等政府提供更多详情。
【记者】许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