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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烧警车涂鸦墙壁  男子控2罪要求审讯 

26岁的被告也是一名电召外送员。

电召外送员胆大包天,焚烧辅警巡逻车还胡乱涂鸦,如今他被控蓄意纵火与蓄意破坏共两项罪名,但他否认有罪。

被告为现年26岁的莫哈末哈斯夫(Mohamad Hasif Syazani Zulkifle),他今天(19日)被押往八打灵再也地庭与推事庭面控。

根据控状,被告在2月15日凌晨1时17分,在珍珠白沙罗(Mutiara Damansara)捷运站一带纵火焚烧辅警巡逻车,该巡逻车归国家基建公司所有。

他的行为抵触刑事法典435(蓄意纵火)条文,一旦罪成可判监最高14年以及罚款。

辅警巡逻车被烧得面目全非。

除了纵火,他在同个日期与地点,在凌晨1时10分,也在该捷运站的巴士站涂鸦,因而抵触刑事法典427(蓄意破坏)条文,罪成可监禁最高5年或罚款。

被告否认有罪,要求审讯,法官允准被告以9千500令吉,外加其他附加条件,保外候审,案件择定3月21日过堂。

巴士站被喷上粗俗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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