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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证人不在国内 高庭417聆审纳吉诉讼申请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照片:NSTP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是否能居家服刑?吉隆坡高庭择定4月17日聆听诉讼申请。

纳吉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益告诉高庭,一名关键证人将入禀宣誓书,以支持纳吉的司法复核准令申请,寻求核实第16任国家元首特赦令附录的存在,从而将剩余6年监禁刑期改为居家服刑。

法官拿督阿马吉星今日(4日)聆审纳吉的诉讼申请,沙菲宜告知该名证人目前不在国内,并且只能在开斋节后回国。

“即使在现阶段,这份宣誓书也非常重要。我只恳求短时间的宽限期,希望是我与博学的同侪(答辩方律师)协商过的日期,即4月17日开庭。”

诉讼答辩方对此没有异议,法官于是允许这起诉讼申请推迟至4月17日审议,并谕令于4月15日提呈书面陈词。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照片:NSTP

纳吉提诉盼执行居家拘留

纳吉于4月1日透过律师沙菲益与合伙人律师楼入禀高庭,提出诉讼申请,一并将内政部、监狱局总监、总检察署、联邦直辖区特赦局;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首相署法律事务组总监,以及大马政府列为第一至第七名答辩方。

根据诉状,纳吉宣称时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于1月29日特赦局开会时,曾发出一份“附加指令”,然而特赦局于2月2日宣布削减刑期时,并未提及。

纳吉指出,苏丹阿都拉是在卸任前一天发出上述“附加指令”,然而政府却蓄意隐瞒该指令,且没有执行该指令。

特赦局是在2月2日宣布纳吉的刑期从12年减至6年,罚款从2亿1000万令吉,减少到500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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