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内政部长、国会反对党领袖拿督斯里韩查再努丁的前助理赛益阿米尔(Sayed Amir Muzzakkir Al Sayed Mohamad)任内涉嫌收贿35万令吉,以协助一家公司获取大马皇家警察通讯系统中的招标项目,而在今天被控两项收贿罪名。
赛益阿米尔今天在吉隆坡地庭法官阿祖拉(Azura Alwi)面前聆听审讯后,否认有罪,并当庭要求审讯。
根据控状,现年42岁的赛益阿米尔在2020年12月4日和16日,于吉隆坡”我的土地基金会”(Yayasan Tanah Aku)办公室分别收取Nexuscorp集团私人有限公司董事经理旺阿兹哈(Wan Azhar Mohamed Yusof)分别支付的10万和25万令吉,以作为获取政府合约的酬金。
而有关合约是协助该公司获得总值3亿8111万2042令吉44仙的警方基础设施设备、服务器、RMPNet系统用户软件和无线电维修保养服务和零件供应招标,进而抵触了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6(a)(A)条文。
以上罪行能够在同一法令第24(1)条文下被判处最高20年监禁,或不低于贿金5倍、或最低1万令吉的罚金,视何者为高。
本案主控官是副监察司林伟强(人名译音;Zander Lim Wai Keong)建议10万令吉保释金、一名担保人,并需要缴出护照和不可骚扰控方证人为条件下保释候审。
6万令吉保释
被告的辩护律师为尤诺斯(Md Yunos Sharif)辩称,其当事人并没有潜逃的风险,而其财产也已被反贪会扣押,所以请求法庭允准被告以4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
“他已经与反贪会合作,只要一个电话,他就已经尽责来接受今天的提控。”
“此外,他明天还将在莎亚南法庭面对起诉,他也承诺将会出席法庭诉讼,如果他获得保释,他也必须遵守。”
“如果他今天出庭,明天不出庭,那就太奇怪了。”
尤诺斯补充说,他的客户潜逃的问题牵强附会,也没有根据,而且他的当事人已收到通知,并且已经确认将出席明天在莎亚南法庭的审讯。
不过,林伟强强调,被告所犯罪行非常严重,10万令吉的保释金是合理的,以确保他出席法庭聆讯。
“虽然被告明天将在莎亚南法庭面临另一项指控,而被告也说与反贪会合作,但他仍然有潜逃的风险。”
最终,吉隆坡地庭法官阿祖拉允准被告以6万令吉保释,并同意控方提出的附加条件,以及每月需向吉隆坡反贪会办公室报到。
“在案件处理之前,被告也不得接触或骚扰控方证人,尤其是旺阿兹哈,无论是肢体上的接触,或是通过任何媒体的接触。”
然后,法官也择定案件在7月12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