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上诉庭三司今天(23日)维持高庭判决,即华小与淡米尔小使用华语与淡米尔为教学媒介语,受联邦宪法条款保障,因此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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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官拿督苏邦莲为首的上诉庭三司认为,高庭于2021年的裁决是正确的,即联邦宪法第152(1)(b)条文,保障了华淡小使用母语作为媒介语。
法官阿兹祖宣读三司判词时则指出,根据联邦宪法第152(6)与第160(2)条文,华淡小并非公共机构,因此使用华语和淡米尔语作为教学媒介语,并不违法。
上诉庭分别于今年7月5日、8月24日和10月10日聆听控辩双方陈词,并于今天作出标杆性判决,华印社群团体与马华公会乐见其成。
提出上诉的4个非政府组织,分别是伊斯兰教育发展理事会(MAPPIM)、马来作家联盟(GAPENA)、穆斯林联盟(ISMA)与穆斯林教师联盟(i-Guru)。
上述组织不满吉隆坡高庭与哥打峇鲁高庭裁定他们挑战华淡小违宪败诉,因而向上诉庭提出上诉申请。
控方代表律师哈聂夫披露,控方将在30天内入禀联邦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宣判华淡小使用华淡母语教学违宪。
【记者】陈韦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