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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炼黄金剩下的废渣不是毫无用处的废弃物!沙巴一家金矿公司的华裔助理经理慧眼识货,涉嫌侵占其公司的金尾矿,今天(2日)在斗湖推事庭面对4项罪名。他否认有罪,获准以1万5000令吉保外候审。
根据4项控状,49岁被告是Wullersdorf资源私人有限公司的金库主管。被告分别在2020年初、2021年10月、2022年5月及12月,在斗湖巴隆的武吉曼特利(Bukit Mantri)矿地,将其公司的金尾矿占为己有。
黄金矿石经严选成为含金较高的金精矿或金矿砂,而金尾矿是选别过程丢弃的废石、尾矿、废渣,含金量较低,但冶金工艺提升后,可将之回收利用,可制成玻璃原料、黏土等建筑材料。
被告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03条文(不诚实盗用财物),一旦定罪,可被判监禁最高5年,罚款及鞭笞。
副检察司莫哈末沙尼扎姆向推事庭建议,让被告在每项控状下,各以1万令吉保外,推事最后决定让被告以总共1万5000令吉保外候审。
案件择定5月14日过堂,并办理案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