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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长涉性侵少女获保释   停职直至法庭下判

古玛在柔佛警察总部召开记者会。—档案照:NSTP

柔佛笨珍警长因涉嫌肢体性侵16岁少女,而遭停止查办,在法庭下判前不得复职!

柔佛州总警长古玛今天(28日)在柔佛警察总部召开记者会披露,29岁男嫌犯的延扣期今天届满,已获警方保释外出。

“嫌犯正处于停职阶段,(停职)信函将在武吉阿曼指示后开出。”

“(嫌犯)将停职直至法庭作出裁决。”

警方是于本月22日晚上9时21分接获投报,当局在大约1小时后火速逮捕这名警长嫌犯助查,23日起延扣至今。

这名警长被指在22日傍晚6时,在新山柔佛再也花园一带肢体性侵16岁未成年少女,警方随后在斯里阿男一带逮捕他。

警方援引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肢体性侵)条文彻查案件,罪成者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以及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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