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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在玻璃市州私立大专院校任职执行助理的男子,在过去2年内,冒充“特别官员”身份签名“批准”大专院校转账,把总额100万令吉的巨款分别转至本身及另一同事的银行户头。
两人昨天(13日)分别被吉隆坡反贪会及玻璃市反贪会逮捕助查。
其中一名曾在私立大专院校任职执行助理的嫌犯(33岁)昨午5时许被传召到玻州反贪局录供后被扣。
延扣3天至周五
今早(14日)由玻州反贪会官员,押往加央法庭申请延扣,获批准延扣3天至周五(16日),在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3条文(利用职位取得贿赂罪)之下接受调查。
另一名嫌犯即主谋昨天被传召到吉隆坡反贪会录供后被扣押,今早由吉隆坡反贪会押往法庭延扣。
据悉,这名来自槟城甲抛峇底的男子只是提供银行户头给主谋,作为转账用途,再根据主谋的指示,利用这笔钱来处理自身的钱财用途。
主谋假冒身份,在批准转账信函上冒充签名,从2022年至2023年2年期间,进行逾50次交易,每个月平均1至3次转账2万至3万令吉,到自己和第二嫌犯的银行户头,累计总额100万令吉,作为自身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