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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至今下架1147网暴内容  通讯部将商讨拟定对治律法

通讯及数码部副部长张念群在国会指出,自今年1月1日至11月15日,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与各社交平台合作,下架共1147则与霸凌和暴力相关的内容。

政府严重看待网络霸凌课题,通讯及数码部副部长张念群表示,部门考虑于其他利益相关者商讨,拟议法案应对网暴问题。

张念群指出,自今年1月1日至11月15日,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与各社交平台合作,下架共1147则与霸凌和暴力相关的内容。这其中包括Tiktok(804则)、脸书(195则)、X平台(7则)、Instagram(9则)、Youtube(9则),以及其他(123则)。

她也提到,为了避免社交媒体遭滥用,该部采取多项举措,包括提高社交媒体用户意识,灌输滥用网络的风险和构成的威胁,当局也推出推出明智点击(Klik Dengan Bijak,KDB)计划、推广资讯与科技的志愿者(MIV)等。

“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也与执法单位合作,通过多个平台如事实查核网站Sebenarnya.my、明智点击(KDB)、短信、社交媒体、电视和广播等,对国人进行宣导,加强公众对杜绝网络霸凌的意识和警觉性。”

张念群今日(27日)在国会下议院部门问答环节中,回应马日丹那国会议员玛丝艾米雅蒂要求通讯部说明如何防止网络霸凌的附加问题时如是指出。

张念群: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有依法对付权力

与此同时,针对巴西古当国会议员哈山卡林指警方滥用《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采取法律行动一事,张念群解释,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都有依法调查的权力。

“通常警方调查时,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就不会(重复)介入;反之,警方未介入调查的案件,委员会才会介入。”

她指出,自2018年1月至今年11月15日,有876宗案件是以《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调查,其中65宗案件已经带上法庭。

《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阐明,不当使用网络设备或网络服务,包括散播淫秽、虚假、恶意、威胁或攻击性内容,都属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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