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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历新年11食材列统制品 违例者可判罚10万坐牢3年

11种食材列为佳节统制品,从2月6日起生效直至2月14日。—照片: NSTP

配合即将到来的农历新年,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将11种食材列为佳节统制品,从2月6日起生效直至2月14日,为期9天。

内贸部长拿督阿米占今日(2日)在记者会上说,该部是援引2011年价格管制及反暴利法令,将11种食材列为统制品,以便能够在生产商、批发商和零售商层级,制定价格。

被列为统制品的包括白虾(每公斤41至60只)、白鲳鱼(每条200至400克)、活猪、猪肉(肚)、猪肉(肉及脂肪)、进口圆包菜(印尼及中国,北京除外)、进口马铃薯(中国)、大蒜、进口老姜、进口白萝卜及红萝卜。

“违例个人可被判罚款高达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或高达5万令吉的罚单。违例公司则可被罚款高达50万令吉、或接到不超过25万令吉的罚单。

没有使用粉红色标签,列明统制品售价的商家,将会被罚款高达1万令吉,或不超过5000令吉的罚单,违例公司则可被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罚单不超过1万令吉。

民众可浏览内贸部官网https://www.kpdn.gov.my查阅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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