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打居林一家养老院女经理,今天(28日)在庭上承认,用木棍致伤一名老人,被判罚款4500令吉。
36岁被告威尼斯瓦莉(L Vignesvari)在通译员以淡米尔语念出控状后,俯首认罪,法官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被控于4月22日下午约3时,在双溪加拉岸迪沙阿曼花园一所房子,当着一名约4、5岁女童面前,用木棍蓄意打伤69岁受害者达尔马林甘。
被告的行为抵触刑事法典324(持武器伤人)条文,若罪成,最高可判处10年监禁,罚款或鞭笞。
被告的代表律师苏海拉申诉,被告是单亲妈妈,育有一名两岁孩子,且无固定收入,因此要求法官轻判。
法官最终裁定,判处被告罚款45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监禁三个月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