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妻孩3人案”的罗兴亚男子今天被提控上亚罗士打推事庭,面对3项谋杀和1项滥用毒品控罪。
第一和第二项控状指,43被告阿都加波(Abdu Gapur Doli Ahmad)于本月18日晚上11点30分在苏丹阿都哈林大道一栋废置建筑物后方谋杀34岁妻子诺贝根(Nor Begam Md Yasin)与10岁女儿莉莲娜塔(Lianaata)。
第三项控状指,被告于本月19日凌晨12点45分在不加歪路一间电器店前谋杀1岁又11个月的儿子阿都哈金(Abdul Hakim)。
被告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死刑或监禁最低30年、最高40年,以及鞭笞不少于12下。
由于谋杀罪属于高庭审理权限,因此推事庭未记录被告认罪与否。
被告承认滥用毒品控罪
此外,被告也被控于本月20日凌晨1点50分,在哥打士打警区总部毒品罪案调查组办公室,滥用安非他命、冰毒和吗啡类毒品,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滥用毒品)。一旦罪成,可在同一法令第(15)(1)条文下被判处最高2年监禁和罚款最高5000令吉。
在此控状下,被告俯首认罪。
推事择定案件于来临11月26日重新过堂,以等待法医剖验报告包括病理报告,以针对毒品案作出裁决。
本月19日下午,民众在一栋废置建筑物后方,发现一对母女被弃尸沟渠内,两人颈部皆有被割喉的痕迹。
警方当晚在武吉槟榔一座清真寺逮捕缅甸籍嫌犯,即两名死者的丈夫及父亲。
隔天中午,民众在吉打港口海边发现一具男童尸体,颈部同样有被割喉痕迹,警方较后证实遗体属于嫌犯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