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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媒监管框架今刊宪 明年1月正式生效

政府早前公布新的监管框架,规定凡有800万我国用户登记的社交媒体和网络平台,必须向当局注册。这项规定今天(1日)已正式在宪报颁布,并定于明年1月1日生效。

根据条例规定,在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下,相关平台必须向我国当局申请应用程式供应商服务执照。

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今天(1日)发文告强调,业者若在期限后仍未取得我国执照,等同触犯我国法律,可受到我国当局对付。

“2024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属于暂缓期,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将拟定详细指南,列明这些服务供应商所需遵守的条规和所需承担的责任。”

“这些供应商也必须推出更有效的方法,来保护消费者个资、查验用户年龄防止13岁以下儿童使用、应对网络霸凌的手段以及改进内容审核机制。”

根据监管框架,凡有800万名我国用户登记的社媒或网络平台,都必须取得我国营运准证。—照片:NSTP

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强调,业者也必须简化用户投诉的程序、降低回应时间、以及应对“深伪”、人工智能(AI)有害内容等。

为了让指南更完善,当局也会展开公众咨询。

“所有人的利益,包括民间组织(CSO)、非政府组织(NGO)、服务供应商以及民众,都欢迎提出反馈和意见。”

用户不受监管框架影响

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再次强调,这些平台的用户本身,并不会受到监管框架影响,只有这些平台业者必须申请准证。

“用户反而能从中受惠,因为监管框架将能提高安全性,让用户有更佳的使用体验,因为平台业者必须遵守我国法律。”

“用户预料将能享有更安全的网络环境,面对网络霸凌时也有更明确的申诉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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