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使用相机致伤两名服装设计师,自由职业摄影师今天(10日)在八打灵再也推事庭面控。
30岁的被告莫哈末英然总共面对两项指控。控状指出,他涉嫌在1月8日,于八打灵再也的某家酒店使用相机致伤47岁的阿兹米阿都以及53岁的拉兹曼丁。
被告的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24条文(持武器伤人),如果罪名成立可以判最高监禁10年、罚款或鞭笞。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表示明白,但否认有罪。
主控官努鲁胡斯娜建议推事,让被告以每项控状8000令吉保外候审。被告代表律师拿督苏拉星则表示,他的当事人没有固定收入,同时也没有证据显示他会逃避诉讼,要求降低保释金。
推事最后允许被告以每项控状3500令吉保释金保外候审,同时禁止接近受害者。此案订在2月28日进行案件管理。
警方的调查显示,3人是因为私人纠纷发生争执,摄影师使用相机攻击2名服装设计师后,在事发地点遭警方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