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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警缩紧毒犯定义 拥毒者延扣最长3个月

 

泰国警区副警监古洛尼上校表明,任何人一旦在泰国境内被赃获超过1粒毒品药丸,延扣最长可达84天。

马泰边境的毒品犯罪层出不穷,泰国警方收紧毒商和毒犯定义,任何人一旦在泰国境内被发现拥有超过1粒毒品药丸,也可被视为毒贩,可延扣最长84天(三个月)。

泰国警区副警监古洛尼上校表明,延长扣留期提供执法当局空间,对案件展开全面调查、过滤证据和给予嫌犯机会出示证据洗刷冤屈。

他强调,毒犯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至少三年或终身监禁。

针对本月(11月)泰国警方于哥乐县酒店逮捕涉嫌拥毒的6名大马男女,洛尼上校证实,包括南暹羅(Dikir Barat) 女歌手在内的6名大马人,涉嫌拥有6000粒甲基安非他命类药丸。当局将以最新定调的法律程序执法。

“这六名大马人一旦罪成或可能面临超过10年监禁,毒品分量越多惩处越重,包括更长的扣留期。”

他补充,这批嫌犯在翻译员协助沟通下,顺利配合警方完成调查程序,并已扣留6人长达84天。

另外,他也表明泰国警方已娱乐场所加强执法,特别是泰国哥乐,以侦破滥用药物案件。

他促请我国人民切勿碰毒,并通过合法管道入境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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