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泰国籍男子因为私藏100克大麻,被判监禁70个月及鞭笞10下。
27岁泰国男子达纳吉利被控于2024年8月5日下午5时40分,在旺吉辇马泰边境关卡,被发现非法拥有100.04克大麻,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39A(2)条文下判刑。
被告在泰语通译员念出修改的控状后,被告点头表示明白并认罪。
来自泰国沙墩府的被告于上述日期、时间,乘坐一辆泰国注册车牌号码的客货车,从旺吉辇关卡入境时,被发现其放在座位下的背包内,藏有大麻及吸毒工具,关税局官员进一步调查时,被告指起获的大麻是供自身吸食。
他由泰语通译员代为求情时说,他现年27岁,仍单身,家中有父母和姐姐,在大马定居工作已有10年,希望获得轻判。
法官莎莉法诺拉芝丽达判处被告,从逮捕日算起监禁70个月,以及鞭笞10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