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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真认证却在所生产的咖椰(kaya)贴上清真标志,食品工厂遭国内贸易及生活费局突击取缔,并充公了总值452令吉的咖椰及容器。
霹雳州国内贸易及生活费局局长拿督卡马鲁丁发文告指出,执法人员于本月9日早上10时45分,突击甘文丁湖景花园一家食品工厂时发现,该工厂所生产咖椰贴有清真认证标志,但调查却发现,这些产品并没有获得大马伊斯兰发展局所批准的清真认证。
他表示,执法人员共查获65罐咖耶,和2000个已张贴清真认证的塑料容器,并充公了相关的文件,有关被查获的产品总值452.25令吉。这家工厂所生产的咖椰,在霹雳和槟城一带销售。
内贸局将援引2011年商品说明法令(清真认证与标签)第8(a)条文调查此案。一旦罪成,公司将面对不超过5万令吉罚款,若重犯将罚款不超过100万令吉。
若个人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2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三年,或两者兼施;若重犯将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五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