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高庭今日(11日)审理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寻求撤销4项滥权罪的申请,首席辩护律师拿督郑宝德表示,该4项控状皆无揭示慕尤丁触犯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23(1)条文的滥权罪行,显示检控方滥用程序,故应撤销有关控罪。
“显然检控方过于仓促办事,而违反了司法程序,没有遵循司法的基本规则。”
郑宝德向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嘉米尔陈词时直指,检控方起草的控状理应清晰明确,惟却对慕尤丁带有偏见。
他进一步指,慕尤丁只能凭猜测来推测自己如何涉嫌滥权,无法向法律团结给予明确指示,导致前期辩护工作存在缺陷。
不过,主控官驳斥辨方指控,强调4项滥权控罪已涵盖完整信息。
现年75岁的慕尤丁于今年3月10日被控刑事罪后,便申请撤销4项滥权罪,并申请推迟地庭审讯。该控状指,被告利用首相职权,向布卡立股权有限公司(Bukhary Equity)、 聂杜丽斯(Nepturis)私人有限公司、曼弗私人有限公司(Mamfor),以及土团党的拿督阿兹曼尤索夫收贿2亿325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