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原遵奉公平及正义,惟如今我国下级法庭却匆匆了结案件,以至危及公正。地方法庭法官疑是为了速战速决,急于达到关键绩效指标,催促没有能力委聘律师的被告认罪。
根据网媒《自由今日大马》报道,律师巴尔吉特揭露,地方法官理应严谨看待认罪程序,向被告解说认罪性质及司法后果。在判刑之前,控方也须宣读控状,并彻底评估判罚的轻重。
巴尔吉特举例,法庭早前裁定皮卡车贴元首照片案被告认罪无效,并谕令案件重审。
5月6日,没有代表律师的自雇人士拉马沙米在新古毛推事庭俯首认罪,被裁决监禁一个月和罚款3000令吉。高庭推翻有关认罪,是基于申请人要求减刑的供词和态度显示他不了解认罪含义,以致于成了有条件的认罪。
巴尔吉特续指,翻译员是法官与被告之间的沟通桥梁,必须接受适当培训。然而,近来的庭案却减化这些程序。他提醒,若不及时矫正,下级法院系统恐怕会陷入危机。
建议增聘刑事法官
另一名高级律师冯吉祥表示,法官职务繁重,特别是在全国各大城市值勤的法官。尽管如此,所有被告都不应遭受不公对待。
倘若要对症下药,他建议,法庭可增聘审理刑事案的法官,只不过该解决方法知易行难,因为法庭可能容纳不完庞大的法官人员。
冯吉祥曾以法庭之友身份介入其他庭案,他建议其他同业也主动协助无助的被告,确保他们认罪时是出于无条件的。
实际上,政府在12年前曾推出一项计划,让所有贫困的被告皆有代表律师。律师公会刑法委员会前主席菲克指出,联邦宪法赋予被告获得法律代表的权利,就算是想要认罪的被告也不例外。
“这是为了保障被告在代表律师求情轻判后,获得酌量裁决。”
他建议推事展延这类案件,以便其他案件的律师可以义务为被告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