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总理丹斯里阿邦佐哈里透露,砂政府将会委派代表与总检察长拿督阿莫特鲁丁商讨,按照联邦宪法选定最适用取代砂拉越州议会中“州”一词的术语。
阿邦佐哈里强调,考虑到马来西亚是共和联邦的成员国,使用的术语必须符合共和联邦国家的法律惯例。
“我们也希望获得公众为术语提供意见,因为我们将依法特别是共和联邦的法律做调整。”
“在共和联邦国家,他们使用省立法机关(provincial legislature)一词,例如加拿大也被称为省议会,我们(砂拉越)不能使用“区”(wilayah)一词,否则我们就会跟联邦直辖区一样。”
砂拉越州议会议长丹斯里莫哈末阿斯菲亚昨天(4日)建议砂政府行政部门必须决定一个更适合的新词,取代砂州议会的“州”字。
根据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MA63),砂拉越是一个邦而不是13州属之一,所以应该撤除“州”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