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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男拥枪弹案  法庭择定1月6日开审

以色列男非法拥6支枪和158枚子弹案,吉隆坡地庭今天(30日)择定案件于明年1月6日开审。

以色列籍被告沙洛姆被押上法庭。—档案照:NSTP

地庭法官诺丽娜择定11天的审讯日,即1月6日至1月9日、1月14日至1月16日、以及1月20日至1月23日。

主控官莫哈末慕斯达法副检察司表示,控方届时将传召30名证人出庭供证,目前正在准备所有证人证词。

38岁的被告沙洛姆(Shalom Avitan)因为非法拥有枪械和子弹,在今年4月被控抵触两项军火法令,他否认有罪。控方随后修改控状,他在5月再被控时同样否认有罪。

根据第一项修正控状,38岁被告被控在3月26日傍晚6时46分至3月28日傍晚6时,在吉隆坡安邦路某家酒店交易6把手枪,因此抵触《1971年军火(增刑)法令》第7(1)条文(贩卖军火)。一旦定罪,将面对30至40年的监禁,与鞭笞至少6下。

第二项修正控状的犯案地点及时间与第一项控状相同,被告被指持有一盒8枚9毫米Shell Shock NAS3子弹、3盒150枚Bullet Master Co Ltd子弹、以及在3支枪械内的42枚子弹,因此抵触《1960年军火法令》第8(a)条文,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可判处不超过7年的监禁或不超过1万令吉的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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