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白色四轮驱动车,涉嫌阻挡救护车去路,引起警方关切,目前正追查涉案司机。
哥打峇鲁警区主任莫哈末罗斯迪发文告指出,这起事件相信是上个星期四、发生在格底里巴当冷碧(Padang Lembek)。当时,涉案司机驾驶一辆白色四轮驱动车,但却没有让路给已鸣笛示警的救护车。
除了涉案司机,警方也要求该名救护车的司机,到警局协助调查。
“警方星期六晚上7点左右,在Tiktok发现一段46秒的视频,显示一辆白色四轮驱动车阻挡了已鸣笛的救护车。”
警方将援引《1959年道路交通法令》第9(2)条文 (LN166/59)、也就是未让路给救护车的角度调查,涉案的四驱车司机可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119条文下被定罪。一旦罪成,将面临罚款2000令吉或坐牢不超过6个月。
警方呼吁所有道路使用者遵守交通规则,并给予充分合作、小心谨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