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斋戒月“偷吃” 柔4人接罚单

“天气炎热”成为穆斯林在斋戒期间破戒进食的理由。—照片: 示意图

配合斋戒月展开的“侦查行动”(Op Kesan),4名在斋戒期间“偷吃”的穆斯林遭罚。

穆斯林以工作疲累和天气炎热为由,在斋戒期间破戒进食遭,结果到柔佛州伊斯兰宗教局(JAINJ)执法人员取缔,并向违例的4人开出传票。

柔佛州宗教事务行政议员莫哈末法力透露,10名执法人员是于昨日(25日)中午12时,在新山3个地区展开侦查行动,并在长达2个小时的取缔行动,发现有两名穆斯林没有禁食。

当局将援引1997年《伊斯兰刑事犯罪法令》第15(a)以及第15(b)条文对违例者开出传票。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1000令吉或不超过6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斋戒,是伊斯兰教法对于穆斯林的一项主命。 凡成年男女穆斯林在斋月期间白天都必须封斋。 于黎明前进用封斋饭,日落黄昏后进用开斋饭,其间,严禁饮食、房事或任何嬉狎非礼行为。

根据教法规定,凡患疾病者、长途旅行者、老弱体虚者、妇女月经、生产、哺乳等可不斋戒,但根据各自情况需要补斋或施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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