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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未遂除罪化后  政府致力以治疗取代惩罚

阿莎丽娜表示,自杀未遂不再被定为刑事罪,是昌明政府防止国人自杀而采取的关键一步。— 照片: NSTP

首相署部长(法律及体制改革)拿督斯里阿莎丽娜表示,去年废除的《刑事法典》第309条文(企图自杀)罪行,是为了提供自杀未遂的人一个新的机会,并鼓励他们寻求医治。

她说,政府的重点是希望确保那些面临自杀未遂等精神问题的人得到治疗而不是惩罚,因此他们前来投报时,就不再需要担心会受到刑事诉讼或被指控、逮捕或调查等。

“这也意味着,昌明政府正从采取惩罚性方式,转向帮助(有问题的人)康复的方式。”

“随着自杀未遂不再违法,这是昌明政府防止自杀而采取的关键一步。”

首相署副部长(法律及体制改革)古拉今天在题为”自杀未遂除罪化”的网络研讨会上,代为宣读阿莎丽娜的演词。

去年5月22日,国会下议院以声浪表决三读通过了《2023年刑事法典第二号(修正)法案》,废除《刑事法典》第 309 条,即删除自杀未遂罪。有关条文明文禁止任何人犯下企图自杀或自杀未遂的行为,否则将可被判处最高长达1年的监禁、罚款或者两者兼施。

根据阿莎丽娜,不用担心面临法律诉讼,那么面对问题的有关人士就有更好的机会获得治疗,并放眼在未来降低自杀率。

她表示,团结政府通过法律援助局(Jabatan Bantuan Guaman)将持续努力,除了提供常规服务,也会致力于提高国人对心理健康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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