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莽夫殴打孕妻致昏迷 商人表罪成立须自辩

41岁商人严重致伤第三任妻子致昏迷。——照片:NSTP

莽夫打伤前妻致昏迷,被判表罪成立,必须出庭自辩!

被告罗斯迈尼(41岁)被控于2021年5月4日,清晨6时左右,在位于拉庆甘榜阿曼的组屋单位内,对当时正怀孕的38岁妻子嘉茜达拳打脚踢,打伤妻子头部、脸部及手,甚至用将妻子踩在地上,造成后者身受重伤,目前仍昏迷不醒。

法官宣读判词时表示,包括证人及控辩双方所提呈的种种证据表明,现年41岁的被告罗斯迈尼致伤妻子,因此裁定被告在刑事法典第325条文(严重致伤他人)下,表面罪名成立,需在本月24日出庭自辩。

受害者为被告第3任妻

受害人家属今日也到庭听审,家属代表律师莫哈末法兹林透露,受害人即被告的第3位妻子,目前仍昏迷不醒,在家乡森美兰接受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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